老公被情人拋棄后求我別離婚,我將他趕出家門,泄了我多年的積怨
我和老公認識時,他剛離婚,帶著一個女兒。我們結婚時,他的女兒才剛剛會走。我和他是經人介紹結婚的,他家條件不錯,我對離異的男人并沒有歧視感,兩情相悅是我追求的。嫁過來之后,我努力做一個賢妻良母,把他的女兒當做親生的撫養,小姑娘本身年齡就小,誰對她好她就跟誰親,接觸半年的時間就有了感情,就圍著我喊“媽媽”。 婚后的第一年,我懷孕了。身體的原因,我情緒一直不穩,火氣很大。遇到事情不順心,就想發脾氣。老公非但不讓著我,還跟我對著干。在我懷孕期間,他喜歡上了結交狐朋狗友,經常喝得滿身酒氣回家,到家之后發酒瘋,一次把我推到門口,我后退幾步,如果不是及時扶著門把手,直接就摔倒了。最后我動了胎氣,他老實了不少,跟我道歉,求我原諒。 念他是初犯,我沒有放在心上,孩子出生了,是個男孩,他收斂了不少,照顧我過月子。孩子越來越大,我忙得不亦樂乎,還要照顧他的女兒。因為無暇顧及老公,他又染上了喝酒的習慣,喝完就回家發酒瘋,兩個孩子嚇得哇哇大哭,我越來越恨他,對他的感情越來越淡漠。最后我憋不住,提出了離婚,他不肯,說會戒掉酒癮,好好過日子。我妥協了,畢竟兩個孩子還小。 好景不長,女兒六歲,小兒子三歲,他出軌了,和一個二十多歲的酒吧女不清不楚。我在他手機上看到他們曖昧的消息,更過分的他還給對方租了房子,不定期的和她同居,給她錢花。怪不得那段時間,他給我的生活費,少得可憐,還稱自己業績不好。我看到這些后,瘋了一樣罵他。他非但不改正,還破罐子破摔,明目張膽的和第三者同居,不管別人對他的眼光。 這日子我一忍就是兩年,他的錢基本上都用來養這個小三。除了給我一定的生活費,我們的婚姻根本就是擺設。我對他沒有那種對丈夫的崇拜感,除了對他的恨,沒有別的感覺。然而,惡人有惡報,第三者終究不是省油的燈,在他身邊兩年后,卷走他一筆錢跑了。人去樓空,他意識到了自己玩大了。 此時的我,跟他提出了離婚,孩子長大了,可以上幼兒園了,我可以托付給我媽媽照顧,我出門工作賺錢,沒必要受他氣??伤辉敢?,死活不愿意,哭訴自己有眼無珠,不該這般對待我,讓我在給他一次機會。這種人,真是沒臉沒皮,都已經做到這份上了,還不知羞恥的求我。 我什么都沒要,離婚協議書簽了字,把他的女兒安頓在她奶奶家,我帶著我的小兒子去了娘家,他跟到我媽媽家求我回去。我把他暴打了一頓,泄了我多年的積怨,趕出來我們家門。如今只有離婚,才能再次跟我新的生活,委屈求全的日子,太難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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