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說來,妻子出軌了,丈夫都很少挖空心思去找證據,一經發現,兩個人的婚姻基本上就到此結束了。但是女人就大不相同,女人生性多疑,缺少安全感,要是丈夫連續幾天表現不好,就會在心中冒出幾個問號:他是不是不愛我了?是不是外面有女人了?
而且,男人出軌,大多數情況下,你不抓住他的證據,他是不會承認的,所以,這更加激發女人們的好奇心和戰斗力,一定要把證據找到!然后在離婚賠償上搶占優勢!
去哪里找證據呢?別沖動,先來看看一則新聞:
秦楚網訊(十堰晚報)記者:譚祥軍;特約記者:上官鵬、李雯婷、報道:今年40歲的女子陳潔(化名)懷疑丈夫出軌,為了抓到丈夫出軌的證據,遂報假警聲稱有人賣淫嫖娼。昨日,陳潔因謊報案情,被朝陽路派出所行政拘留。
法律中有個術語叫“非法證據”不知道大家聽過沒有?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》第68條規定: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,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。所以,找證據不能亂找,合法很重要,要是不合法,法院也是不會承認的!
收集證據的方法:
一、私家偵探
這是大家很容易想到的,我們經常在一些網站、報紙上看到,哪個明星戀愛了,哪個明星出軌了,這些爆料者大都是狗仔隊,他們經常跟蹤明星。但是,私家偵探就不同了,一提到私家,就會牽涉到隱私權,有些小機構是不合法的,為了取證不擇手段,可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二、錄音
如果是與對方當面或電話溝通過程中,偷偷錄制雙方溝通的過程取得的視聽證據。一般認為屬于合法取得,有效。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、工作場所等安置偷錄設備,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證據,一般認為不屬于合法取得。由于錄音證據單一,應當與其他的證據相印證。
三、錄像照片
這是大多數人采用的方式,出軌的男女通常會與第三種拍攝一些比較親密的照片,有些還在比較私密的場合拍攝,比如說床上、浴室,這類證據如果沒有通過剪輯,是可以作為定案依據的。但是,擅自將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進行竊聽獲取的證據,還有擅自闖入別人家進行偷拍偷錄,這些舉動都是不可取的,取證不成還可能導致自己被訴侵權,甚至涉嫌違法。
四、電子郵件
雙方來往的書信、電子郵件、通話記錄等,此類證據因為易于偽造、滅失,效力上比較弱,因此短信、電子郵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;因為因為電子郵件只能顯示收發方的郵箱地址,不能直接證明是由誰發出的。
五、短信、聊天記錄
手機聊天是大家比較喜歡的與人溝通的方式,在收集網絡聊天的證據時,要把聊天內容、聊天者的昵稱資料、IP地址等信息記錄下來,這樣可以增加其真實性,讓證據更加安全可靠!
六、保證書
發生婚外情以后,男人們不想離婚,由于害怕、歉意等原因想通過保證書來表明自己的悔改之意,這些證據比較容易獲取。
七、捉奸在床
捉奸在床,這種難度是最大的,搞不好還會違法。如果在他人住宅或賓館收集證據,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采納,還有可能會吃“侵權”官司。所以,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收集這類證據,即使收集也一定要慎之又慎。(斗小三,就加QQ群:434738402)
八、親子鑒定
這是最大的招,也是最有力的的證據,是不是親生的,做個親子鑒定,那么就可以鐵證如山了。但是,最好不要傷害到無辜的孩子,只要對方承認了,就不必帶孩子去做親子鑒定了。
九、證人證言
在法院里,要判決一個案子,必須提供相關的證人證言,這些人可能是同事、朋友、家人、鄰居、路人等,但是當事人與證人間往往關系比較親密,有親屬、利害關系,有可能不被采納。
在離婚訴訟中,提供對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證據是非常困難的,極易侵犯他人隱私權,造成證據的無效。所以,大家切記,獲得證據的途徑一定要合法,不要以身試法!值得一提的是,收集證據為了離婚做準備的,在法院上占據上風,獲得利益最大化。如果不想離婚或者私了的話,就不必想盡辦法獲得證據,這樣會打草驚蛇,可能讓家庭快速破裂!
最后,來一個彩蛋,讓你明白有時獲得證據也是很簡單的:
一男子的老婆經常出差,女子為了表達自己對丈夫的思念之情,在酒店中給男子發了兩張性感的照片,但是丈夫卻從照片中感受到的卻是滿滿的綠意。因為該女子的照片中有一張竟出現了男人的鞋子露馬腳。
上面這個是有點簡單,但是下面這個就沒那么簡單了,據說,這是史上最難找的出軌照片,你能找到嗎?